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邻水县出台“新十条” 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
发布时间:2023-09-01 16:06:43   作者:原创    点击量:

近日邻水县出台《邻水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围绕工业项目招引、项目建设、企业扩能增效、创新发展等十个方面,结合邻水县实际,制定激励措施,坚持加压奋进、量质齐升、聚力成势工作取向,聚力打造重庆都市圈北部装备制造基地。

《措施》对提供信息并协助引进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社会组织、中介机构、商会或个人(不含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、国有企业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),在项目建成投产后,给予以下一次性奖励:引进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—5亿元(含下限不含上限,下同)工业项目的,奖励20万元;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,奖励50万元。

同时,支持企业梯度培育,对年度新升规入统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对工业企业年度申报纳税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—1亿元、1亿元—5亿元、5亿元—10亿元、10亿元以上的,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、20万元、30万元、50万元。

对在新三板挂牌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,对实现科创板、创业板、北交所上市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,对实现国内主板上市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。

另一方面,支持企业技术改造、创新发展。支持汽车(摩托车)整车生产企业积极开发新产品,对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的新产品,按10万元/款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。

对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,按研发投入的3%给予一次性补助,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对当年获得省级、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规上工业企业,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、300万元。

此外,在支持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上,对首次成功创建为省级绿色工厂、省级节能降碳示范项目、省级绿色工厂低碳化改造项目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;对首次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绿色工厂、节能降碳标杆企业、能效领跑者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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